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广大青年学生通过社会实践了解国情社情民情,锻炼能力,增长才干,勇做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根据共青团陕西省委《关于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开展2020年陕西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预通知》。结合实际,我校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小我融入大我,青春献给祖国
决战脱贫攻坚,投身强国伟业
二、实践内容
聚焦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和我校工作实际,坚持“安全第一、就近就便”原则,以线上形式开展宣传教育、社会调研为主,探索“互联网+社会实践”新模式,共分为“青春聚力乡村振兴”助力乡村振兴专题,“倾听禁毒声音·共创绿色家园”青少年法治禁毒防艾宣传教育专题、“情暖童心”关爱留守儿童专题等三个专题。
(一)“青春聚力乡村振兴”助力乡村振兴专项实践活动。
组织学生实践团队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等五个方面,通过在线访谈调研等方式,了解服务地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思路、具体举措、存在的问题,探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的好办法、好措施,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为制定未来发展规划建言献策。动员鼓励学生在乡开展基础教育、医疗卫生、服务三农、青年工作、基层社会治理等领域的实践活动,助力乡村振兴。
(二)“倾听禁毒声音·共创绿色家园”青少年法治禁毒防艾宣传教育专项实践活动。
组织动员志愿者团队开展法治禁毒防艾在线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互联网及融媒体等,开展《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线上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禁毒防艾线上调研和公益宣讲,推送相关宣传教育信息资料,拍摄创作和广泛传播漫画、动画、微电影、海报、微视频以及舞台剧、艺术小品剧本等文创产品。
(三)“情暖童心”关爱留守儿童专项实践活动。
以个人实践为主,鼓励学生返乡到“留守儿童之家”“青春驿站”“青年之家”等综合服务平台阵地,围绕学业辅导、日间照料、安全自护、心理疏导、文体活动等内容,开办暑期班、兴趣班、乡村流动少年宫等公益活动,为农村留守儿童等提供帮扶关爱。或重点面向留守儿童开展在线课程教学、疫情防控健康知识普及、战疫故事宣讲、人文艺术教育等主题云支教活动,助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
三、活动安排
(一)时间安排
1.申报阶段(7月13日-7月20日):发布通知,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发动学生、线上组织队伍,申报社会实践活动项目,完成方案设计。
2.实施阶段(7月21日-8月27日):申报团队资料汇总,各团队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同时,结合实际,加强媒体综合传播,提升“三下乡”活动社会影响力。
3.总结交流阶段(9月-10月):校团委组织评审各团队总结材料,根据考评结果进行总结,并组织交流会。
(二)项目组队
各二级学院至少组建一支社会实践队伍,每支队伍至少由5人组成,可跨年级、跨专业组队,每支队伍须有一名指导老师,根据三项实践内容确定项目题目,开展活动时间15天以上。要求在实践过程中,各团队应严格按照既定计划开展活动,并保留证明信、宣传单、活动照片、文字资料、影像资料等,以备考评时进行核查。
(三)项目考评
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各团队须完成一套项目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于9月15日前将电子版、纸质版统一报送校团委办公室。
项目材料包括:
1.《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2020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申报表》(附件1)
2.《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2020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
3.实践成果展示材料(如调研报告、证明材料等)(附件4)。
4.新闻宣传汇编材料(电视台、报刊、网络、微博、微信等)。
5.项目实施过程照片(最少20张,最多40张,照片拍摄规范,图像清晰,突出活动主题)。
6.项目实施拍摄视频。
(四)总结交流
校团委将根据各项材料,结合活动开展实际情况进行集中评审,并且从工作思路、具体举措、存在的问题等方面,组织各社会实践队伍召开交流研讨会。
四、有关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作为加强和改进青年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新时代劳动教育的重要途径,充分发挥“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育人作用。要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周密的措施和计划,突出特色,明确团队分工和职责。同时开展线上培训,内容包括选题、调研问卷的设计、开展调研的方法、如何撰写调研报告等,激发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落实安全责任
参加实践活动的团队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总体要求,按照“安全第一、就近就便”的原则,采取以线上为主的方式在低风险地区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严禁组织大规模、大范围人员聚集活动,原则上不跨地区进行。指导老师要对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同学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参与人员的安全意识,要对实践团队的安全情况全面掌握,确保实践活动安全实施。
(三)加强宣传
各学院要充分利用和发挥好校内网站、展板橱窗等宣传媒体,同时吸引和邀请社会媒体的关注和报道,积极做好社会实践的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不断扩大我校社会实践活动的影响力。
(四)材料报送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应于7月20日18:00之前将项目申报表、汇总表、安全承诺书三个文件(附件1、附件2、附件3),发送电子版材料至校团委邮箱(35569917@qq.com)。
联系人:蒋波 电话:029-83113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