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院)系团总支:
为迎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成长成才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落实共青团中央“一学一做”教育实践工作部署。根据团省委及学院党委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院团委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暑期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扬梦青春,服务基层,共筑中国梦”
二、总体思路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领青年学生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投身“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重点,坚持“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的宗旨,坚持社会实践与社会观察、志愿服务、专业学习、就业创业有机结合,组织我院青年学生开展 “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鼓励青年学生将个人理想融入实现中国梦的伟大进程。
三、社会实践服务地点
本次社会实践地点为延安市宝塔区、安康市平利县。
四、社会实践组队报名
(一)队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1、信仰共产主义,具有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和决心;
2、能够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道德操守,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在同学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勤于学习,具有创新精神,学习成绩位列本专业前30%;
5、综合素质较高,表现突出,在学生中有较强的影响力;
6、参加过校级骨干培养,经考核成绩优秀者优先;
7、大学本科一、二年级学生,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者优先;
8、往年参加过暑期实践活动的同学不得再次推荐上报。
(二)社会实践队伍组队
1、各(院)系团总支学生分会推荐本(院)系团总支学生分会2名主要学生干部,并填写《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2017年大学生暑期“ 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报名表》以及《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2017年暑期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汇总表》;
2、其余16名队员采取公开招募的方式,报名者需填写《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2017年大学生暑期“ 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报名表》,并于2017年6月27日前上报至院团委办公室(1*101) 。
五、相关工作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及时宣传并推荐,并将《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2017年大学生暑期“ 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报名表》以及《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2017年暑期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于2017年6月27日(周二)下午17:00前报至院团委办公室,选拨结束后,院团委将公布最终队员名单。
2、2017年6月29日进行招募队员的考试面试工作。
3、队员需严格参加活动的各个环节,完成全部活动内容,集中培训期间不得请假。
4、各(院)系团总支应帮助队员协调集中培训期间以及参加活动期间的各项事宜。
5、未尽事宜请与院团委联系。(联系人:唐丽洁,电话:029—83113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