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2016年度“五四红旗团总支”、“校园文化活动优秀团总支”、“学风建设优秀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日活动班级”、“创新好青年”、“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的通知
撰稿:唐丽洁 审核:张冰雁
一、评选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总支、校园文化活动优秀团总支、学风建设优秀团总支
1.工作活跃,有1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大力开展服务型团组织建设,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团总支成员团结紧密,凝聚力强,工作有实效;
3.注重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有服务青年的工作意识,在团总支、团支部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上措施得力,成绩显著;
4.能积极响应学院团委号召,完成院团委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组织参加团委组织的各项文体、科技、社会实践等活动,成绩突出,团总支工作有计划,有阶段性的工作总结,能独立开展学生喜闻乐见的各项活动;
5.能够积极配合各项工作,并能按照要求报送各种材料。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
1.团支部各项基本制度健全,组织机构健全,每次参加会议情况良好;
2.团支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按时对团员进行注册;
3.团支部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三)优秀团日活动班级
1.主题活动符合活动安排,内容积极向上;
2.班级气氛浓厚,同学们参与性高;
3.团日活动形式多样,具有创新性;
4.团日活动汇总表、活动总结、新闻稿等上交完整、及时;
5.团日活动负责人参加会议情况良好,及时汇报。
(四)优秀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格高尚。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热爱共青团事业,政治思想觉悟高,责任心强,能充分领会并在实际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学院及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
4.工作积极主动,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现象,无违纪现象;
5.热心为团员服务,工作负责、勇于进取,能够有效的完成团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6.群众基础好,在本支部受到同学的好评,在团员中有较高威信;
7.每个班级评选1名优秀团干部。
(五)优秀团员
1.能够正确行使和履行团员的权利和义务,遵守团的章程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能够在团员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思想上进,积极工作,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3.按时按量完成团组织分配的各项任务,积极主动参加各项社会实践活动;
4.学习成绩良好,无违纪,无不及格现象。专职团干部和保留团籍的党员、预备党员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5.每个班级评选3名优秀团员。
(六)创新好青年
为了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用先进人物的事迹感动师生,用身边的榜样引导师生,举办“创新好青年”评选活动。
1.为推进学院发展,科研成果,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2.品学兼优,积极参加学院举办的校园文化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
3.凡人凡事,在班级或者学生组织中爱岗敬业、默默奉献。
4.创新好青年评选4名。
二、评选程序
(一)“五四红旗团总支”、“校园文化活动优秀团总支”、“学风建设优秀团总支”评选程序
“五四红旗团总支”、“校园文化活动优秀团总支”、“学风建设优秀团总支”由各系团总支自愿申报,2017年4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盖章)同时上报院团委办公室,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联合评定。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选程序
“五四红旗团支部”由各支部自愿申报,各系团总支按照分配名额联合评定(分配名额见附件1)。
(三)“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评选程序
1.以团支部为单位,在辅导员的指导下,由全体团员按照民主、公开的方式评选产生;
2.团支部通过后,形成书面材料报系团总支审核;
3.由系团总支安排在本系范围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形成书面报告(电子版及纸质盖章)报送院团委审定。
(四)“优秀团日活动班级”评选程序
由评选工作委员会根据日常团日活动量化考核记录。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评定(已经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的班级不参加评选)。
(五)“创新好青年”的评选程序
1.以各系为单位,在团总支书记的指导下由全体学生推荐选出候选人;
2.各系团总支根据提交名单评审推荐上交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交先进事迹材料;
3.通过线下现场投票以及微信线上投票选出最终结果,其中线下投票占总数的40%,线上投票占总数的60%,线上投票统一由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学生会微信平台统计。
三、评选指标与表彰
本次评选2016年度“五四红旗团总支”2个;“校园文化活动优秀团总支”1个;“学风建设优秀团总支”1个;“五四红旗团支部”22个;“优秀团日活动班级”10个;“优秀团干部” 187名;“优秀团员”471名;“创新好青年”4名。院团委对“创新好青年”、“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颁发荣誉证书,对“五四红旗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和“优秀团日活动班级”颁发奖牌。
贰〇壹柒年肆月拾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