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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18年度“五四红旗团总支”、 “ 学风建设优秀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日活动班级”、“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社团指导老师”、“优秀社团”、“优秀社长”以及“优秀青年志愿者”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08 10:34 来源: 作者:

   


       关于评选2018年度“五四红旗团总支”、 “ 学风建设优秀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日活动班  

 
 

  级”、“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社团指导老师”、“优秀社团”、“优秀社长”以及“优秀青年志愿者”的通知

 
   
 


各院(系)团总支: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也是五四运动100周年,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团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团员素质建设和学风校风建设,调动我校基层团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广大团员青年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校团委决定在基  

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中开展五四评优活动,评选和表彰一批先  

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树立优秀典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总支、学风建设优秀团总支  

1.工作围绕重心。各院(系)团总支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结合本院(系)自身特点,开展有利于促进良好学风形成、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大学生成才就业的各项活动。  

2.组织工作活跃创建1项以上特色活动,充分调动团员青年参与热情,大力开展培育型、服务型团组织建设,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得到所在院(系)和团员青年的高度认可。  

3.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按期换届。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团总支成员紧密团结,凝聚力强,工作有实效。  

4.重视思想政治教育。注重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有服务青年的工作意识,在团总支、团支部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上措施得力,成绩显著。  

5.其他工作。能积极响应校团委号召,完成校团委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组织参加各项文体、科技、社会实践等活动,成绩突出。团总支工作有计划,有阶段性的工作总结,能独立开展学生喜闻乐见的各项活动。能准时参加团的各种工作会议,按时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并能按照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  

1. 制度健全。团支部基本制度完善,组织机构健全,每次参加组织活动情况良好。  

2.团支部认真贯彻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三会:支部委员会、团员大会、团小组会;两制: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一课:团课制度)认真组织开展一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即学习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  

3.团支部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组织的工作  

要求,有计划、有组织、有成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并做好相关工作总结,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可度。  

4.团支部成员讲文明、讲礼貌。能够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在学生中开展行为道德的养成教育。  

5.其他要求。本学年度该支部学生无受纪律处分。  

(三)优秀团日活动班级  

1.团日活动内容充分,围绕主题,紧扣时代主旋律。  

2.班级活动气氛浓厚,同学们参与度高,活动形式多样,具有创新性。  

3.团日活动负责人参加会议情况良好,及时汇报。  

4.团日活动汇总表、活动总结、新闻稿等上交完整、及时。  

5.通过团日活动的开展对团支部的建设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四)优秀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牢固树立共产主义信念,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团的知识,努力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武装自己。  

2.道德品质优良。尊师重道,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爱护  

公物;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各类规章制度,集体荣誉感强,参  

评学年没有受到纪律处分;积极参与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和志愿  

服务工作。  

3.组织观念较强。自觉遵守团的规章制度,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响应团组织的号召,认真执行团组织的决议,按时缴纳团费,经常参加团的各项活动。  

4.工作学习成绩良好。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勤奋、勤于钻研、勇于创新,考试无不及格科目,参评学年日常综合表现测评和学习成绩均应位于班级40%。有突出贡献的可不受此比例限制。  

5.其他要求。专职团干部和保留团籍的党员、预备党员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五)优秀团干部  

1.符合优秀团员的基本条件,参评时仍继续担任团干部  

2.忠于团的事业,热爱团的岗位,注重修养,坚持原则,工作务实,公道正派,具有大局意识、奉献精神和广泛的群众基础  

3.积极参与一学一做、团日活动等教育实践活动,能够在团员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认真执行团的上级组织作出的指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创造性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师生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工作成绩突出  

5.学习成绩和日常综合表现测评成绩均应在班级前50%  

无不及格现象。  

6.每个班级可评选1名优秀团干部。  

(六)优秀社团指导老师  

1.所指导的社团需成立一年以上(包括一年),无违纪现象发生且未受过通报批评。  

2.积极指导学生社团开展各类活动,每学年指导学生社团授课次数不少于4次。  

3.尽职尽责,得到所指导学生社团会员的肯定与好评,认真配合校团委做好指导学生社团的管理工作,富有成效。  

4.所指导的学生社团本年度成绩进步大、活动影响大、学生反映良好。  

(七)优秀社团  

1.近三年内获得星级社团称号者优先。  

2.社团文化积极向上,每学年举办活动不少于三次。  

3.社团负责人认真完成上传下达的任务,积极配合社团联合会的工作,社团档案建立齐全,管理有序。  

4.举办活动效果显著,影响广泛。  

(八)优秀社长  

1.思想积极,要求进步,政治立场坚定  

2.曾带领本社团承担院级或以上的大型集体活动并取得成绩,有一定的影响力。  

3.积极配合校团委和学生社团联合会开展工作,能够积极  

沟通,并在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指导下带领社团健康发展,获  

认可,为学校赢得良好的声誉。  

4.获得重大荣誉称号、表彰或做出突出先进事迹的社长优先  

(九)优秀青年志愿者  

1.遵守志愿者章程,履行志愿服务承诺,自觉维护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形象,在参与志愿服务过程中自觉履行志愿服务承诺。  

2.无任何损害志愿组织和志愿者形象的事件。  

3.对志愿工作具有饱满的热情,具有志愿者的奉献精神,在青年志愿者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获得院级以上荣誉者优先。  

二、评选程序  

(一)“五四红旗团总支”、“学风建设优秀团总支”评选程序  

五四红旗团总支学风建设优秀团总支由各院(系)团总支自愿申报,校团委根据申报材料,结合各院(系)团总支日常工作,给予评定打分。最终结果由校团委检查评定分和互评打分两部分组成。评分采取百分制,其中检查评定占60%,互评占40%,互评打分由各院(系)团总支根据申报材料完成,最终结果按得分高低排出名次。评分后结果公示三天,接受群众监督和意见反馈。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选程序  

五四红旗团支部由各参评团支部写出年度工作总结,在工作总结基础上,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自愿申报。各院(系)团总支根据支部申请,结合各团支部的日常工作情况,按照分配名额联合进行初评,并将初评结果及申报材料报校团委办公室。校团委对申报团支部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评选为先进团支部。  

(三)“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评选程序  

以团支部为单位,在辅导员的指导下,由全体团员按照民主、公开的方式评选产生。班级团支部通过后,形成书面材料报院(系)团总支审核。院(系)团总支安排在本系范围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形成书面报告(电子版及纸质盖章)报送校团委办公室。校团委评审审核无误后,并予以公示,表彰。  

(四)优秀团日活动班级”评选程序  

由评选工作委员会根据日常团日活动量化考核记录。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评定(已经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的班级不参加评选)。  

(五)“优秀社团指导老师”评选程序  

校团委根据社团指导老师对社团各类活动的日常指导情况、组织活动情况以及活动效果对社团指导老师进行考察评审,按照考察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评定。  

(六)优秀社团评选程序  

各参评社团写出年度工作总结,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提出书  

面申请。学生社团联合会根据社团日常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分,  

并形成书面材料报校团委审核。校团委组织进行微信公众平台进行网络投票。最终结果由考核评分和网络投票两部分组成。评分采取百分制,其中考核占60%,网络投票占40%,最终结果按得分高低排出名次。评分后结果公示三天,接受群众监督和意见反馈。  

(七)优秀社长评选程序  

参评的学生社团社长及副社长向学生社团联合会递交学年个人工作总结及计划。学生社团联合会评定小组,根据各社团运行情况以及各社长日常工作情况,对参评社长进行资格审查和初评,初评结果上报校团委办公室。校团委审核无误后,予以公示,表彰。  

(八)“优秀青年志愿者”评选程序  

参评学生向学生社团联合会递交2018年度个人参与志愿服  

务活动汇报材料。学生社团联合会根据材料,对参评学生进行  

审查和初评,初评结果上报校团委办公室。校团委审核无误后,  

予以公示,表彰。  

三、评选指标  

本次评选2018年度五四红旗团总支”2个;学风建设优秀团总支”1个; 五四红旗团支部”19个;优秀团日活动班级”10个;优秀团干部” 208名;优秀团员”354名;优秀社团指导老师”2名;优秀社团”3个;优秀社长”3个; 优秀青年志愿者”10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工作要求  

(一)各院(系)团总支要高度重视,及时向各团支部宣布评选条件等,按照要求认真准备,积极推荐、申报和审核。  

(二)加强宣传,各院(系)团总支要结合活动开展情况,挖掘学生中间的典型事迹,积极宣传,扩大影响,营造良好氛围。  

(三)注重实效,评选工作要真正把成绩突出的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出来,起到榜样示范作用。  

(四)材料报送。 “五四红旗团总支 “ 学风建设优秀团总支” 、“优秀社团”以及“五四红旗团支部”需报送先进事迹材料一式二份, “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社团指导老师”、 、“优秀社长”以及“优秀青年志愿者”需报送先进事迹材料并填写相关表格(具体表格见附件2.3.4.5.6.7),“ 优秀社团”申报材料请于2019417日前报送校团委办公室,其他奖项申报材料请20194 2217:00前报送校团委办公室1101  

五、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本次评选工作,由校团委统一安排,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张冰雁  

成员:唐丽洁、蒋波、王铃琪、张宪、孙文婷、朱浩然、张丽静、谭惠允、龚玲、陈苗。  

联系人:蒋波     

联系电话:029-83113076  

   

附件  1.名额分配表  

 2.2018年度优秀团干部先进事迹登记表  

            3.2018年度优秀团员先进事迹登记表  

 4.2018年度优秀社团指导老师先进事迹登记表  

 5.2018年度优秀社团先进事迹登记表  

 6.2018年度优秀社长先进事迹登记表  

7.2018年度优秀青年志愿者登记表  

   

   

共青团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委员会  

               2019412  

    

   


                                                                              附件【附件1: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附件2:2018年度优秀团干部先进事迹登记表.docx
附件【附件3:2018年度优秀团员先进事迹登记表.docx
附件【附件4:2018年度优秀社团指导老师先进事迹登记表.docx
附件【附件5:2018年度优秀社团先进事迹登记表.docx
附件【附件6:2018年度优秀社长先进事迹登记表.docx
附件【附件7:2018年度优秀青年志愿者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