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委员会文件
延大西院团〔2018〕3号
关于评选2017年度“五四红旗团总支”、“校园文化活动优秀团总支”、“学风建设优秀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日活动班级”、“创新好青年”、“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的通知
各院(系)团总支:
“五四红旗团总支”、“校园文化活动优秀团总支”、“学风建设优秀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日活动班级”、“创新好青年”、“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是我院团委授予基层团组织、团干部和团员的最高荣誉。为了进一步激励引导广大团员、团干部和基层团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共青团十七大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青年,院团委决定于2018年“五四”期间集中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团组织、团干部和优秀团员。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推荐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总支、校园文化活动优秀团总支、学风建设优秀团总支
1. 组织工作活跃,创建1项以上特色活动,充分调动团员青年参与热情,大力开展培育型、服务型团组织建设,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
2. 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团总支成员团结紧密,凝聚力强,工作有实效。
3. 注重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有服务青年的工作意识,在团总支、团支部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上措施得力,成绩显著。
4. 能积极响应学院团委号召,完成院团委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组织参加团委组织的各项文体、科技、社会实践等活动,成绩突出,团总支工作有计划,有阶段性的工作总结,能独立开展学生喜闻乐见的各项活动。
5. 能够积极配合团委做好各项工作,并能按照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
1. 团支部各项基本制度健全,组织机构健全,每次参加组织活动情况良好。
2. 团支部认真贯彻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三会:支部委员会、团员大会、团小组会;两制: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一课:团课制度)。认真组织开展“一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即“学习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
3. 团支部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有计划、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并做好相关工作总结,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三)优秀团日活动班级
1. 团日活动内容充分围绕主题,紧扣时代主旋律,鲜明突出。
2. 班级活动气氛浓厚,同学们参与度高,活动形式多样,具有创新性。
3. 团日活动负责人参加会议情况良好,及时汇报。
4. 团日活动汇总表、活动总结、新闻稿等上交完整、及时。
5. 通过团日活动的开展对团支部的建设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四)优秀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牢固树立共产主义信念,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学习团的知识,努力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武装自己。
2.道德品质优良。尊师重教,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爱护公物;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各类规章制度,集体荣誉感强,参评学年没有受到纪律处分;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和志愿服务工作。
3.组织观念较强。自觉遵守团的各项规章制度,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响应团组织的号召,认真执行团组织的决议,按时缴纳团费,经常参加团的各项活动。
4.工作学习业绩良好。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勤奋、勤于钻研、勇于创新,考试无不及格科目,参评学年综合测评应位于前50%。
5.专职团干部和保留团籍的党员、预备党员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五)优秀团干部
1. 符合优秀团员的基本条件,连续担任团干部一年以上,且参评时仍继续担任团干部。
2. 忠于团的事业,热爱团的岗位,注重修养,坚持原则,工作务实,公道正派,具有大局意识、奉献精神和广泛的群众基础。
3. 积极参与“一学一做”、团日活动等教育实践活动,能够在团员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 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师生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工作成绩突出。
5. 每个班级评选1名优秀团干部。
(六)创新好青年
为了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先进人物的事迹感动师生,用身边的榜样引导师生,举办“创新好青年”评选活动。
1. 为推进学院发展,科研成果,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2. 品学兼优,积极参加学院举办的校园文化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
3. 凡人凡事,在班级或者学生组织中爱岗敬业、默默奉献。
4. 自觉参加志愿者活动,履行志愿者服务承诺,对志愿者工作充满饱满的热情。
5. 全院范围内评选5名。
二、评选程序
(一)“五四红旗团总支”、“校园文化活动优秀团总支”、“学风建设优秀团总支”评选程序
“五四红旗团总支”、“校园文化活动优秀团总支”、“学风建设优秀团总支”由各院(系)团总支自愿申报,2018年5月4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盖章)同时上报院团委办公室,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联合评定。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选程序
“五四红旗团支部”由各支部自愿申报,各院(系)团总支按照分配名额联合评定(分配名额见附件1)。
(三)“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评选程序
1.以团支部为单位,在辅导员的指导下,由全体团员按照民主、公开的方式评选产生。
2.团支部通过后,形成书面材料报系团总支审核。
3.由院(系)团总支安排在本系范围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形成书面报告(电子版及纸质盖章)报送院团委审定。
(四)“优秀团日活动班级”评选程序
由评选工作委员会根据日常团日活动量化考核记录。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评定(已经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的班级不参加评选)。
(五)“创新好青年”的评选程序
1.以各院(系)为单位,在院(系)团总支书记的指导下由全体学生推荐选出候选人。
2.各院(系)团总支根据提交名单评审推荐上交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交先进事迹材料。
3.通过线下现场投票以及微信线上投票选出最终结果,其中线下投票占总数的40%,线上投票占总数的60%,线上投票统一由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学生会微信平台(微信公众号:延大西院学生会)统计。
三、评选指标与表彰
本次评选2017年度“五四红旗团总支”2个;“校园文化活动优秀团总支”1个;“学风建设优秀团总支”1个;“五四红旗团支部”24个;“优秀团日活动班级”10个;“优秀团干部” 218名;“优秀团员”354名;“创新好青年”5名。院团委对“创新好青年”、“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颁发荣誉证书,对“五四红旗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和“优秀团日活动班级”颁发奖牌。
四、工作要求
(一)各院(系)团总支要高度重视,及时向各团支部宣布评选条件等,按照要求认真准备,积极推荐、申报和审核。
(二)加强协调,要统筹协调和处理评选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按照评选要求加强监督,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三)注重落实,各院(系)团总支应将“五四红旗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的申报材料以及“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名单等材料于2018年5月 4日前报送院团委办公室。
五、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本次评选工作,由院团委统一安排,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评选,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张冰雁
成员:唐丽洁、蒋波、王铃琪、孙文婷、张丽静、朱浩然、龚玲、陈苗、张宪、张丁乐。
联系人:唐丽洁 029-83113076
附件: 1.名额分配表
2.2017年度优秀团干部先进事迹登记表
3.2017年度优秀团员先进事迹登记表
4.2017年度创新好青年先进事迹登记表
共青团延安大学西 安创新学院委员会
2018年4月27日
抄送:档(二)。
共青团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委员会 2018年4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