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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8年度“五四红旗团总支”、 “ 学风建设优秀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日活动班级”、“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社团指导老师”、“优秀社团”、“优秀社长”以及“优秀青年志愿者”的表彰决定

发布日期:2019-05-08 10:34 来源: 作者:

关于2018年度“五四红旗团总支”、 “ 学风建设优秀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日活动班级”、“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社团指导老师”、“优秀社团”、“优秀社长”以及“优秀青年志愿者”的表彰决定


2018年度,校团委在学校党委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团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全会精神,积极围绕学校工作大局,团结和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履行团的基本职能,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在广大团员青年、团学干部和基层团组织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和榜样,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团学干部和基层团组织更加奋发进取,促进学校优良校风学风建设,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各院(系)团总支初审,校团委综合评审,决定授予护理学院团总支和商学院团总支 “五四红旗团总支”称号;授予计算机学院团总支“学风建设优秀团总支”称号;授予汉语1801团支部16个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授予会计1803团支部10个团支部“优秀团日活动班级”称号;授予王博妍等211名同学“优秀团干部”称号;授予马宁娜等355名同学“优秀团员”称号授予张恒、唐增益2名老师 “优秀社团指导老师”称号;授予青年志愿者协会等3个社团“优秀社团”称号;授予张弛等3名同学“优秀社长”称号授予魏晨曦等10名同学“优秀青年志愿者”称号。学校决定对获得“五四红旗团总支”的单位每单位奖励1000元,获得“学风建设优秀团总支”的单位奖励500元。  

希望受到表彰的团员、团干部和基层团组织以此为新的起点,奋勇争先,再创佳绩。希望全校广大团员青年、团干部和基层团组织以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组织为榜样,牢记使命,勇于创新,奋发进取,以更加优异的成绩,为学校发展奉献青春力量。  

   

附件1:2018年度“五四红旗团总支”、 “ 学风建设优秀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日活动班级”、“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社团指导老师”、“优秀社团”、“优秀社长”以及“优秀青年志愿者”名单  

   

   

共青团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委员会  

2019年4月30日   


附件【附件1:2018年度“五四红旗团总支”、 “ 学风建设优秀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日活动班级”、“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社团指导老师”、“优秀社团”、“优秀社长”以及“优秀青年志愿者”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