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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17年度“五四红旗团总支”、“校园文化活动优秀团总支”、“学风建设优秀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日活动班级”、“创新好青年”、“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18 10:34 来源: 作者:学习部


共青团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委员会文件

延大西院团〔2018〕3号




关于评选2017年度“五四红旗团总支”、“校园文化活动优秀团总支”、“学风建设优秀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日活动班级”、“创新好青年”、“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的通知

各院(系)团总支:

“五四红旗团总支”、“校园文化活动优秀团总支”、“学风建设优秀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日活动班级”、“创新好青年”、“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是我院团委授予基层团组织、团干部和团员的最高荣誉。为了进一步激励引导广大团员、团干部和基层团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共青团十七大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青年,院团委决定于2018年“五四”期间集中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团组织、团干部和优秀团员。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推荐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总支、校园文化活动优秀团总支、学风建设优秀团总支

1. 组织工作活跃,创建1项以上特色活动,充分调动团员青年参与热情,大力开展培育型、服务型团组织建设,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

2. 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团总支成员团结紧密,凝聚力强,工作有实效。

3. 注重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有服务青年的工作意识,在团总支、团支部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上措施得力,成绩显著。

4. 能积极响应学院团委号召,完成院团委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组织参加团委组织的各项文体、科技、社会实践等活动,成绩突出,团总支工作有计划,有阶段性的工作总结,能独立开展学生喜闻乐见的各项活动。

5. 能够积极配合团委做好各项工作,并能按照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

1. 团支部各项基本制度健全,组织机构健全,每次参加组织活动情况良好。

2. 团支部认真贯彻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三会:支部委员会、团员大会、团小组会;两制: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一课:团课制度)。认真组织开展“一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即“学习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

3. 团支部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有计划、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并做好相关工作总结,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三)优秀团日活动班级

1. 团日活动内容充分围绕主题,紧扣时代主旋律,鲜明突出。

2. 班级活动气氛浓厚,同学们参与度高,活动形式多样,具有创新性。

3. 团日活动负责人参加会议情况良好,及时汇报。

4. 团日活动汇总表、活动总结、新闻稿等上交完整、及时。

5. 通过团日活动的开展对团支部的建设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四)优秀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牢固树立共产主义信念,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学习团的知识,努力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武装自己。                           

2.道德品质优良。尊师重教,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爱护公物;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各类规章制度,集体荣誉感强,参评学年没有受到纪律处分;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和志愿服务工作。

3.组织观念较强。自觉遵守团的各项规章制度,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响应团组织的号召,认真执行团组织的决议,按时缴纳团费,经常参加团的各项活动。

4.工作学习业绩良好。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勤奋、勤于钻研、勇于创新,考试无不及格科目,参评学年综合测评应位于前50%。

5.专职团干部和保留团籍的党员、预备党员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五)优秀团干部

1. 符合优秀团员的基本条件,连续担任团干部一年以上,且参评时仍继续担任团干部。

2. 忠于团的事业,热爱团的岗位,注重修养,坚持原则,工作务实,公道正派,具有大局意识、奉献精神和广泛的群众基础。

3. 积极参与“一学一做”、团日活动等教育实践活动,能够在团员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 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师生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工作成绩突出。

5. 每个班级评选1名优秀团干部。

(六)创新好青年

为了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先进人物的事迹感动师生,用身边的榜样引导师生,举办“创新好青年”评选活动。

1. 为推进学院发展,科研成果,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2. 品学兼优,积极参加学院举办的校园文化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

3. 凡人凡事,在班级或者学生组织中爱岗敬业、默默奉献。

4. 自觉参加志愿者活动,履行志愿者服务承诺,对志愿者工作充满饱满的热情。

5. 全院范围内评选5名。

二、评选程序

(一)五四红旗团总支校园文化活动优秀团总支学风建设优秀团总支评选程序

“五四红旗团总支”、“校园文化活动优秀团总支”、“学风建设优秀团总支”由各院(系)团总支自愿申报,2018年5月4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盖章)同时上报院团委办公室,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联合评定。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选程序

“五四红旗团支部”由各支部自愿申报,各院(系)团总支按照分配名额联合评定(分配名额见附件1)。

(三)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评选程序

1.以团支部为单位,在辅导员的指导下,由全体团员按照民主、公开的方式评选产生。

2.团支部通过后,形成书面材料报系团总支审核。

3.由院(系)团总支安排在本系范围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形成书面报告(电子版及纸质盖章)报送院团委审定。

(四)优秀团日活动班级评选程序

由评选工作委员会根据日常团日活动量化考核记录。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评定(已经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的班级不参加评选)。

(五)创新好青年的评选程序

1.以各院(系)为单位,在院(系)团总支书记的指导下由全体学生推荐选出候选人。

2.各院(系)团总支根据提交名单评审推荐上交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交先进事迹材料。

3.通过线下现场投票以及微信线上投票选出最终结果,其中线下投票占总数的40%,线上投票占总数的60%,线上投票统一由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学生会微信平台(微信公众号:延大西院学生会)统计。

三、评选指标与表彰

本次评选2017年度“五四红旗团总支”2个;“校园文化活动优秀团总支”1个;“学风建设优秀团总支”1个;“五四红旗团支部”24个;“优秀团日活动班级”10个;“优秀团干部” 218名;“优秀团员”354名;“创新好青年”5名。院团委对“创新好青年”、“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颁发荣誉证书,对“五四红旗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和“优秀团日活动班级”颁发奖牌。

四、工作要求

(一)各院(系)团总支要高度重视,及时向各团支部宣布评选条件等,按照要求认真准备,积极推荐、申报和审核。

(二)加强协调,要统筹协调和处理评选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按照评选要求加强监督,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三)注重落实,各院(系)团总支应将“五四红旗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的申报材料以及“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名单等材料于2018年5月 4日前报送院团委办公室。

五、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本次评选工作,由院团委统一安排,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评选,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张冰雁

成员:唐丽洁、蒋波、王铃琪、孙文婷、张丽静、朱浩然、龚玲、陈苗、张宪、张丁乐。

联系人:唐丽洁   029-83113076




附件: 1.名额分配表

2.2017年度优秀团干部先进事迹登记表

3.2017年度优秀团员先进事迹登记表

4.2017年度创新好青年先进事迹登记表






共青团延安大学西 安创新学院委员会

2018年4月27日










抄送:档(二)。

共青团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委员会        2018年4月27日印发